美国地区法官高兰惠判决,由于陪审团在事实认定中存在失误,因此将这一赔偿金额下调约45%。2012年8月,苹果和三星专利侵权诉讼,美国圣何塞联邦法院陪审团判决三星侵犯了苹果专利,当时判应向苹果赔偿10.5亿美元。
高兰惠表示,陪审团此前的错误在于,尽管三星的一些产品仅仅侵犯了应用专利,但陪审团仍根据产品销售的利润来确定赔偿金额,这在法律上是不被许可的。此外,部分侵权赔偿的数额过高,因为陪审团没有考虑这样的因素,即三星的一些侵权行为是在苹果尚未告知三星该公司持有相关专利的情况下发生的。
高兰惠在最新判决中称,去年向陪审团作证的的一名苹果证人“提出的理由在法律上是不被许可的”。而尽管她当时已明确表示不得使用这样的理论,但陪审团仍然使用了这一不被许可的理由。
苹果此前向法庭提出,在美国禁售三星的26款产品。然而这一请求被高兰惠驳回,她同时还驳回了苹果要求上调赔偿金额的要求。她指出,三星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存在激烈争议,陪审团不会接受苹果和三星任何一方单方面关于赔偿金额的估计。陪审团认定,三星另14款产品侵权问题的赔偿金额应为5.989亿美元。
不过,对于目前的决定,在庭审开始之前,三星和苹果可以提出上诉。
14款需要重新确定赔偿金额的三星产品包括:Galaxy Prevail、Gem、Indulge、Infuse 4G、AT&T版Galaxy S II、Captivate、Continuum、Droid Charge、Epic 4G、Exhibit 4G、Galaxy Tab、Nexus S 4G、Replenish和Trans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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