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人物永远都不会缺少传记,但绝大多数传记中的英雄就是英雄,并不是一个血肉清晰的个人。关于乔布斯的传记太多,作为一个苹果粉,我能开心读完的却没几本,甚至最流行的那本艾萨克森的《乔布斯传》,我也没有读完,尽管我还是艾萨克森的书迷,有他写过的所有传记,比较而言,他的《基辛格传》更出色。
艾萨克森的《乔布斯传》,对比布伦特-施兰德的《成为乔布斯》,前者只是一个大部头的流水账,后者则是一本有温度的回忆录,一本探索创新路径的报告文学,一本讲述一个男孩成长为一个男人的心路历程。
一口气读完《成为乔布斯》,我能够理解为什么这本传记是现在苹果公司那群乔布斯的团队们真正承认和喜爱的书,因为里面有一个他们熟悉的乔布斯,不是那个所谓的天才和混蛋的结合体,而是一个不断成熟变化着的人。
创新是一个点滴的过程
作为一个个人电脑产业最重要的编年史家,曾经为《华尔街日报》和《财富》杂志报道乔布斯25年之久的施兰德,在一本书里完成了两个任务,第一个是用乔布斯和苹果说明了创新到底是怎么一个点滴过程,第二个是借乔布斯的成长说明了一个创新者的成功并非一蹴而就,一个创新产品和创新企业的管理者的成长同样也是一个点滴的过程。
大多数传记作家在描绘乔布斯那些伟大的产品时,更多在讲那些成品是如何完美,如何成功,就算是对创新过程有所描述,更多也流于表面。施兰德的成功,我感觉是来自于他对这个行业深刻理解,他真的知道一个产品是怎么从无到有的,所以,在《成为乔布斯》中,我们能看到这样的段落:
“没有人知道成品(iPod)是怎样的……他们只知道产品的基本要求:迷你硬盘,耳机音频放大器,能够显示存储歌曲并进行导航的小屏幕,能使设备智能化的微处理器或微控制器,能够让设备与iTunes交互的软件,能与麦金塔相连的接口,设备的体积必须足够小,能够轻松放入牛仔裤的口袋里,外形要好看,最好能够尽快问世。”
你看,这就是当时乔布斯给团队设定的看似无法完成的目标,施兰德按照产品打造的过程给出的一个完整的细节,让我们这些已经非常熟悉iPod的人也好像时光倒流一样参与到了开发团队,脑子也开始运转,对啊,这个东西应该怎么做呢?
iPhone也是如此。“苹果的目标是要将这样一台设备交到用户手中:外形与iPod一样轻薄时尚,可以下载播放音乐,只要有无线网络还能播放视频,与其他手机一样拥有语音信箱和通讯录功能,拥有和NeXT工作站一样强大的运算能力,打造一部乔布斯喜欢的手机”。
施兰德还在这段话之前,花很大篇幅给我们讲述了和这部手机诞生相关的5个苹果内部团队所进行的项目研究,一个无线团队,一个音乐手机团队,一个平板电脑团队,一个多点触控的用户界面团队,本来这些可以变出一个iPad来,结果一部iPhone先被乔布斯拍板了。有了这些细节,读者似乎也完全参与到了iPhone的团队中,开始脑补一部iPhone应该如何设计出来的过程。
一个出色的作者,绝对不仅仅是一个写作的人,施兰德的厉害之处,可能就在于他研究乔布斯和他的产品长达25年,和乔布斯是朋友,是很多事件的亲历者,所以才能让我们有身临其境的感觉,而不像大多数专门写各类传记的作家一样,一开始写传记就得从故事主人公的爸爸妈妈甚至是爷爷奶奶写起,好像不那样做就不是一部完整的传记一样。但是,谁会真的关心那些呢?
成为乔布斯也是一个点滴过程
《成为乔布斯》中很自然的有一章节叫做斯坦福,讲述的是2005年6月12号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的毕业典礼上的演讲,那是一篇著名的演讲,大家都知道最后那句话,“求知若渴,虚心若愚”。
乔布斯用三个故事串起了他的人生经历,传达了他的价值观,其中第一个故事讲述的是,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都是有它的作用的,我们一开始不能预知,但是最后回头看,这些点点滴滴会串联起来,一切都好像不言而喻。
同样,施兰德用了三段时期的故事,串联了乔布斯的一声,创建苹果,离开苹果打造NeXT和皮克斯,回到苹果。
对于史蒂夫的职业生涯,施兰德用整整一部书的长度回答了大家最感兴趣的问题:既然史蒂夫是如此前后矛盾、鲁莽冲动、固执己见、不顾他人感受,并被赶出自己一手建立的公司,他又如何最终成为一位受人敬仰的CEO,如何让苹果公司起死回生,如何打造出那么多决定了大众文化走向的产品?这些产品不仅将苹果公司推上了全球最有价值公司的宝座,也改变了全球数十亿人的日常生活?
这个问题和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才是《成为乔布斯》的主题。
施兰德的答案,是回到史蒂夫那段“被放逐”的岁月,从1985年离开苹果到1997年重回苹果的这段时间,这也是其他传记最忽略的12年,“这12年间,史蒂夫的经历纷繁复杂、模糊不清,很少上头版头条,但这段时间却是他职业生涯的关键时期。正是在这段时间里,他学会了如何控制脾气与行为,学会了很多东西,最终造就了他的成功。”
“史蒂夫最后10年所展现出的远见、理解、耐心和智慧,正是从这12年的不断尝试与探索中获得的。潘多拉魔盒中的一切不成熟,包括挫折失败、沟通不力、判断失误、价值取向偏差等,都是史蒂夫通往成功坦途的必经之路,只有经历了这些不成熟,史蒂夫在重回苹果之后才会变得头脑清晰、脾气温和、不断反思、始终如一。”
所以在施兰德的《成为乔布斯》中,Apple一代和二代机只是一个开始,iPhone和iPod只是一个结果,中间的过程才是故事最精彩的地方,有了这段过程,我们才能完整理解乔布斯的魅力所在。一个男人成熟,同样也是一个点点滴滴串联起来的过程。
我尤其喜欢乔布斯在皮克斯的那段故事,按照施兰德的说法,乔布斯买下皮克斯完全是无心插柳,然而皮克斯却大获成功。
“在皮克斯,他逐渐巩固了自身的两大优势:一是在逆境中奋起反击,二是将一项创新挖掘到极致从而成为行业领袖。也就是说,被逼入绝境时他学会了如何保持冷静,在顺境中他学会了如何飞奔前进。也是在皮克斯,他慢慢领会到,最好的管理技能就是放手,给予手下的优秀人才足够的空间,尽管这与他的天性是相违背的。”
在皮克斯,史蒂夫最大的幸运就是遇到了拉塞特和卡特穆尔,两位皮克斯真正的管理者,“他从拉塞特和卡特穆尔身上学到的管理原则最终造就了苹果的王者归来。”正因为有了这些,在乔布斯回归苹果之后,我们才能看到下面这一幕。
在考虑是否当苹果的CEO之前,乔布斯对施兰德说,“我知道苹果还有很多优秀员工,只不过阿梅里奥不适合当他们的领导。”“那你呢?”施兰德问了很多人都想问的问题,史蒂夫犹豫了,他对自己毫无信心,施兰德说,这是他见过的乔布斯最没有信心的一刻。
“在过去的10年中,史蒂夫逐渐学会了抑制自己的冲动。以前他常常会过于急躁、用力过猛,如今却愿意沿着一条路慢慢地走下去”。
我想,这一刻,就是一个男人成熟的证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