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项以索尼(中国)有限公司、佳能(中国)有限公司为被告的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日前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入审理程序。
诉讼分别由中国公民周学宁、董涛、薛萍提起。涉及的4项专利分别为:内置软硬件系统的芯片及其制作方法;一体式视频信号交换装置及办法;嵌入式头像智能识别系统和方法;在手持电子设备上挂接硬盘的方法及装置。据郑州凯达电子有限公司介绍,三原告系专利权人,分别来自郑州凯达电子有限公司和中山大学深圳研究院;上述4项专利分别于2008年2月13日、2009年2月25日、2009年5月6日、2009年4月15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授权。
三原告认为,目前,索尼、佳能等国际公司推出的新型数码摄像机、照相机、手机等产品,广泛地应用了上述4项专利,已经涉嫌侵权,要求侵权方每项专利赔偿50万元人民币。
业内人士认为,中国在集成电路方面的专利一直受制于人,尚没有国外企业被诉侵犯中国自主创新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专利的先例。本次诉讼是中国集成电路业界首次对外国公司提出侵权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