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消息,据外电报道,由于夏普公司向中国企业转让了龟山第一工厂设备,该工厂所在地的三重县政府12日向夏普提出赔偿请求,要求夏普索赔90亿日元招商补助金中的6.4亿日元(约合人民币4818万元)。
三重县的该招商补贴是把2004年在新规划土地上进行雇用与投资的企业作为扶持对象,决定15年向夏普支付90亿日元的补助。
根据三重县的规定,接受补助金的企业若出售通过补助所获得资产且该资产尚未超出使用年限,县政府有权要求其缴纳相当于资产价值的补助金。
去年年中,夏普就与中国彩虹集团进行交涉,将旗下龟山第一1工厂的6代线相关设备出售给彩虹电子。因金融危机导致液晶面板价格下落、收益恶化,故夏普该座工厂已于2009年初停工。
据三重县政府判断,夏普出售的财产中约有1250件需要进行缴纳补助金。
彩虹电子为中国最大的彩色显像管(CRT)制造商,该公司拟借由导入夏普的技术生产电视用液晶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