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名为 Creative Technology 的专利持有企业曾对苹果发起诉讼,其理由就是苹果旗下的 iPod 导航功能侵反了他们的软件界面专利。结果就是,苹果在 2006 年与 Creative Technology 达成了庭外和解,代价是一次性向对方支付 1 亿美元的所谓“专利费”。虽然双方并没有因为侵权而开庭,但是却对未来可能会出现的官司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根据美国媒体的报道,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日前宣布废除此前 Creative Technology 用以起诉苹果的专利,其理由是“太过抽象”。报道称,USPTO 在对该专利进行反复评估之后确认其“不足以成为专利”。简单来说,Creative Technology 所使用的专利描述的是一种音乐资料库导航以及传输至电子设备的解决方案,这也正是 iPod 等音乐播放器难以绕过的技术。
USPTO 废除该专利之后,意味着所有带着音乐播放器功能的智能手机厂商都可以避过 Creative Technology 的起诉。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官司(尽管没有开庭)拯救了手机产业。不过,Creative Technology 对 USPTO 废除专利的举动并不服气,该公司认为苹果已经通过授权这一专利创造了成千上万的工作岗位,废除专利无异于将工人置于险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