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公告全文: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及复牌公告
一、报道情况
2014 年8 月20 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意到有部分媒体报道了《广电总局再批乐视:电视UI 违规违法》一文,该报道称,“一些互联网科技公司推出的电视UI 违规、违法,包括乐视TV 的UI”。8 月21 日又有媒体报道《广电总局已关停乐视TV 部分内容乐视网股票再停牌》一文,称“目前乐视TV X60、乐视盒子集成的iCNTV 播控平台和乐视TV X50 集成的华数TV 播控平台接口已被关停”。
二、澄清说明
针对上述报道,公司经核实特作出如下澄清说明:
1、相关媒体关于公司电视UI 违规违法的报道与公司所掌握的情况不符,截止目前公司未收到监管部门认定公司的电视UI 违规、违法的通知,相关业务保持正常运营。
2、关于“乐视TV X60、乐视盒子集成的iCNTV 播控平台和乐视TV X50集成的华数TV播控平台接口已被关停”一事,经公司核实了解,未来电视(iCNTV播控平台)基于响应监管部门对前次违规情况整改而开展自查的要求,现暂关闭其内容专区;公司超级电视所集成的华数TV 播控平台及专区不受影响,相关服务保持正常运营。
三、关于互联网机顶盒产品违规整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7 月18 日发布的《澄清公告》(公告编号:2014-078)中提及,涉及公司互联网机顶盒产品违规整改事项,公司正在主动与央视共同对合作的互联网机顶盒存在的违规问题进行整改,乐视商城已经停止互联网机顶盒销售,双方制定的整改方案已经完成,并正在上报监管部门的过程中,公司将努力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整改。
目前,相关整改方案已经上报相关监管部门。同时,公司正在与监管部门沟通以便确定整改方案实施的具体要求。
四、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前述事项的发生,并不会对公司的乐视生态体系造成重大影响,也不会改变公司的商业模式,乐视网的内容将通过与牌照方进行内容合作的方式继续保持付费模式、广告模式。公司将在保证现有用户利益的前提下,按照监管部门的整改合规要求,采取平稳、平滑的过渡方式实现公司业务的全面合规经营。
五、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所规定的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六、其他说明
1、公司注意到,近日有媒体发布了关于公司的不实报道,此类报道在社交平台上迅速广泛传播,对公司品牌以及资本市场造成了不利的影响,目前公司已经掌握多项证据,公司已将上述事项相关证据提交至属地公安机关以及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3、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乐视网,股票代码:300104)及债券(债券简称:12 乐视01,债券代码:112085;债券简称:12 乐视02,债券代码:112099)于2014 年8 月25 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复牌,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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