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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手机小说为什么总是火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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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出版业如果要进入信息产业经营,必须获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许可证、拥有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另有31个省的办事机构等相关条件,出版社和作者,这些内容提供商(CP)大多不具备这种资质,所以自国内移动通讯业务开始以来,中国诞生了大量的网络提供商(SP),它们是CP跟移动、联通之间的结算机构,有的也因内容提供商(CP)制作能力不足,兼而制作游戏、图书、彩信等手机内容。在移动、联通取走利润的相关份额后,剩余份额就在CP和SP之间分成。
刘春刚说,比如中国移动,目前已经通过自己“积分换手机”等采购行为,以及和手机生产商的合作,在众多品牌手机里植入了“一键上梦网”功能,在“移动梦网”这个“移动”自己提供的门户网里面看新闻、视频、图书,除了要付上网流量费,大多下载还要付信息费,SP商跟移动的合作方式就是接入梦网。对于绝大多数出版社来说,现在和SP商合作大多是抱着“多个赢利途径”的想法,SP商那边毕竟能提供版权分成。
但大多手机品牌同时植入了WAP(手机上网)上网功能,这些WAP站点就像外面大多数网站一样,大多提供的都是免费下载,所登内容有没有获得授权也未可知,它们靠的是点击量来赚取广告收益。在刘春刚看来,在WAP站点“维权”很有难度。对WAP站点来说,只是提供了一个链接到免费网站的方式,打击盗版更主要的是要封源头的盗版电子书网站。
而且,现在众多品牌的手机功能都很齐全,同时提供WAP上网,对手机生产商来说,功能越多卖得就越好,不能要求它们只植入“移动梦网”功能。此外,各类手机阅读软件又能在网络上免费下载安装,有了这类软件别说不用通过上网下载,只需去网站下载到电脑,再用数据线传到手机上就能阅读。据艾瑞所做的调查,目前WAP站点的业务都持平甚至超过了移动梦网的业务。
“其实手机这个产业挺小的。”刘春刚感慨地说,所以现在对传统出版社来说,把产业化固定在一个产业链里是错误的,手机新媒体只是一个赢利渠道,像“中关村手机动漫联盟”里的SP服务商就几乎没有专做手机小说的,而是动漫、游戏、视频什么都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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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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