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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了!网友分享淘宝买到劣质商品怎么办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4 13:51:58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在淘宝上买到劣质商品的经历,相信大家有过,许多无良商家面对用户的投诉与质询常常顾左右而言他,甚至直接撕破脸皮摆出一副你爱咋咋地的面孔。近日网友飘叶在知乎上分享了一段他与淘宝商家之间发生的维权故事,在此与小编与各位苦于维权的小伙伴们分享!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5月份,我在淘宝某商家处购买了一个小沙发,含运费353元。



买回来之后放在家里不常坐,两周后家人告诉我,没坐几下座垫内部破了个大洞,导致塌陷了。我觉得一个正常的沙发不可能才用两周就破了,怀疑是沙发质量有问题。于是想先跟卖家反映一下,可没想到……


1、主动寻找卖家沟通。




大家看看这卖家的售后,连问询一下的意思都没有,直接装死!这可把我气坏了,冲着售后态度,我还就跟他杠上了。


2、向淘宝申请售后维权。


我最先想到的自然是申请售后维权,但因为我没有及时发起维权申请,已过了15天的维权期,维权入口已经关闭了。


此路不通?!怪不得卖家如此有恃无恐啊。


3、向淘宝客服投诉卖家。


看到卖家始终不回复我,我真担心卖家出了意外,于是用小号拍货+投诉卖家,终于把卖家救活了。本以为卖家会感谢我救他一命,可没想到卖家却是在和我扯皮……







反正卖家就是一口咬定是我坐坏的,跟别提怎么解决这个事情了。我见这样扯皮下去是没有结果的,结束后再次向淘宝投诉,淘宝又是把皮球踢给卖家。


原来,淘宝的维权就是这样子的啊,对我这个情况根本行不通嘛。


4、向消费者协会、工商投诉、质量监督局投诉。


无奈之下,我开始寻求平台之外的帮助,我拨打了12315热线、工商局、质量监督局的电话对该淘宝商家进行投诉,但他们都答复我:只能受理宜春地区的商家的问题,涉及外地商家的,得到其所在地投诉。那不还是没戏嘛。


这时,我都有点泄气了,恐怕大多数人最多维权到这一步,就只能自认倒霉,不了了之了吧。


可是想到卖家那态度,看着客厅无人问津的沙发,我真是越想越生气,难道就任由这样的无良商家随意糊弄吗?好歹我也是一个法律工作者,难道就不能用法律给这样无良的商家一点教训吗!


5、逆袭之路:吃我一张船票!(重点篇幅)


① 获取商家个人信息。


决定起诉之后,我首先要拿到卖家的有效个人信息。


就随便点开一个淘宝客服,问客服拿链接。淘宝术语叫“信息披露”,即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去换取卖家的身份信息。如果淘宝拒不提供或不能提供,那根据法律规定,我也可以将淘宝作为共同被告要求赔偿。然后,我拿到了卖家的信息。


(本段法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


② 本地起诉。


本来,根据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我们在网购时提交的订单就是买卖合同,收货地就是合同履行地,所以我可以在万载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在这时我遇到了一个难题:本地法院有没有管辖权?


原来我发现,淘宝给我们每个人都设置了一个坑。在《淘宝服务协议》第九部分第三条规定:“一旦产生争议,您与淘宝平台经营者均同意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第一管辖法院。”若按此协议,万载县人民法院居然是没有管辖权的,我还必须到外省去起诉对方。


不过,该淘宝协议隐藏在大量繁琐咨询中。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应当认定为格式条款,可请求法院裁定其无效。所以,如果被告对本地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话,我也会用该理由申请法院将其异议驳回。


所以,我这才来到了万载法院,拿起了诉状。可是,这诉状该怎么写呢?


(本段查阅、使用的法条有《民事诉讼法》第23条、《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


③ 诉讼策略。


民事诉讼的一般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如果我要告对方产品有问题,那就应当由我来举证其产品的质量缺陷。为了增加胜算,我可能要提供该沙发的质量鉴定报告,但鉴定的过程和花费对任何一个普通消费者来说,都是一个大麻烦。以此理由起诉对方可能使自己陷入被动,若不能举证可能导致败诉。


所以我最好不要以该诉求来起诉对方。可不以这个理由起诉,又该起诉卖家什么呢?


我仔细的检查过该沙发,发现该沙发居然没有品牌、型号、生产厂家、联系方式等等,而我当初还以为是某品牌才购买,哦,这不就是传说中的“三无产品”吗?


思量一下,我设计了一条策略。我在诉状中写道:“原告认为被告销售给我的产品属于“三无产品”,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对我正确使用该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其属于欺诈销售,故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还货款353元,并依法进行三倍赔偿共计1412元。并承担本次诉讼费用。”


三无产品:《产品质量法》第27条、第36条。


三倍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如此一来,便将举证责任倒置了。我要求被告自证其产品的合格属性,从而把举证责任抛给被告。若其不能举证,将很可能败诉哦。


我按此提交了起诉意见书以及相关的证据,请求法院立案开庭。万载法院审查之后,最终受理了我的诉讼请求,我便回去等消息了。


(这里要赞一下我县法院的那位不知名的值班庭长。我跟他介绍了情况后,他马上就决定受理,而且判断被告很可能会找我和解,后来果然如此,足见其业务水平之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④ 诉讼时效。


虽说淘宝的售后维权期是15天,可只是淘宝公司自己定的规则,幸好国家还有一种叫做法律的东西。否则卖出的商品过了15天就不管事了,所有人的汽车房子、家电装修等东西,都要半个月换一个了。


尤其是像沙发这种耐用商品,和那些食品衣服之类的商品更是不同的,有专门的法条进行解释。


《民法通则 》 第135条、第136条第2款


涉及商品质量问题未声明的,诉讼期时效是一年。


⑤ 诉讼思路。


有了上面的种种策略,我觉得卖家想赢就难了,若卖家败诉,那他就有大麻烦了:


首先,卖家需赔偿我1412元货款,本金+3倍惩罚赔偿。


其次,我也不用担心异地执行难,我可以用判决书要求淘宝冻结、划扣其店铺保证金。


第三,判决书必然会认定被告的产品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违法产品,那我可以督促淘宝查封该卖家的店铺以及全部商品。(这里才是绝杀!话说一个好店铺该值多少钱呢?)


退一步讲,即使法院没能支持/全部支持我的诉求,那对方从江苏来到万载县应诉的成本的这些交通食宿、误工损失等费用,必定远远大于353元货款了。而我的诉讼成本,却只有50元。对,涉案金额不足1万元的案件诉讼费用只需要50元。如此对比,我仿佛看到了卖家要吐血的表情了。


不就是耗吗,想想他当初那爱理不理的态度,就坚定了我要跟他耗下去的决心。


何况,即使败诉,事已至此,难道我不会等他回去了之后用其他合法理由再起诉他一次?


我猜,这里有童鞋要问了,假如被告不来怎么办?


这个问题问的好,只是被告不来应诉,法院还是会如期开庭,缺席审判的。被告不来举证,等于放弃了自己举证的权利,我倒想看看他能怎么赢我?


重要提醒:


原告起诉的理由必须要合理合法,再逼对方必须来应诉举证,这才能打赢官司。


否则原告无理恶意诉讼,就算被告不来,法院缺席审判依然会判定原告败诉,那不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搞不好还可能被卖家反诉,要求你赔偿对方应诉的交通食宿及误工损失。


所以,劝大家不要恶意诉讼。


⑥ 庭外和解。


又等了几天,终于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



上午收到短信,下午卖家就主动打电话来了。卖家开口就要赔偿我一套新的沙发,希望我撤诉。我说:得先道歉!



同一个旺旺,这下乖了:



本来还没完全消气呢,想教训一下那个客服的,结果就被炒了?



套路玩的深,谁把谁当真……


呵呵算了,我也不多说了,我就



不管如何,卖家很快赔偿了我50元诉讼费和新沙发。




破沙发卖家也不要了,不然他还要多出一笔快递费。


至此,作为消费者的我终于在维权之路上大获全胜,卖家就之前他的服务态度对我赔礼道歉、就商品问题赔偿一套新沙发、就本次诉讼承担费用。


我呢,也就没有多要其他的钱,何况平时我工作太忙,也就见好就收啦~


一个网购纠纷,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交涉时还受到了委屈,而通过交易平台(淘宝)无法解决的事情,最终通过诉讼途径得到了解决,我不由得觉得,这真是社会法制的进步,也是时代的进步呀。


所以说,各位童鞋们,干啥都要多学点法律啊~


提醒各位剁手党:


面对繁杂的网络购物,建议下单时一定要看好商品的介绍信息,并与商家沟通好退换货事由;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并保留好商家的发货单据;与商家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商家所在地相关的行政部门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等投诉;也可直接向卖家住所地或收货地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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