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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土澳邻居老王的控诉:别让无人机动了我的隐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0-11 14:52:11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无人机飞!随着四轴无人机、 固定翼无人机和迷你无人机价格的亲民化,它们很快就会成为社交媒体上的常客了。极限运动、户外运动、自然探险、疯狂的草地音乐节……只有你们想不到,没有它们到不了的地方。


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是纯洁的宝宝。黑暗里,一些心怀不轨的人或许正默默策划着要用无人机,观察邻居老王的日常。


可惜澳大利亚民航安全局(CASA)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近日,他们居然放松了对遥控无人机(RPAs)的限制,助长了这股随时可能刮起来的不正妖风——是的,这些自带高清摄像机的小东西,可能会暗地里盯着每一个人。而CASA给出的理由还正当得让人哑口无言:管理像无人机这样随处就可以买到、随便就可以耍起来的设备真心太难了!


看到这里,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们要发问了。


问题一:这项放松了的政策到底规定了什么?


答:这项发布于今年四月的新规免除了无人机的授权和相关重量限制。也就是说,重量低于两公斤的无人机不再需要获得授权许可。如果是商业用途的话,用户只需要知会CASA一声就好;同样的,25公斤以下的体育娱乐用无人机和那些在私人用地上空,用于航拍、通讯和农业活动的无人机也不需要获得特别授权。


但是,如果无人机重量超过了100斤的话,就需要在所谓的“标准遥控无人机操作条件”的规范下,避开某些特别的地区。这意味着无人机不能随意闯进一些受到控制以及明令禁止不得进入的地区、飞行高度不能超过122米、不能在晚上飞、不能成群结队地飞、不能在没有得到许可的情况下进行紧急操作、不能在三十米之内有人的情况下飞、不能离开飞手的视线、不能在人群密集处飞(免得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果然,胖子在哪里都不受待见。



问题二:那我们的隐私怎么办?


答:“标准遥控无人机操作条件”没有禁止无人机在私人财产上空飞行,更没有要求飞手在飞行的过程中尊重私人财产、避免对其进行拍摄。想想就瘆得慌,因为这意味着在澳大利亚,如果有人闯进你家后院、在僻静的角落、甚至蹲在你家窗户外进行偷拍,你也很难走什么正当的法律途径,进行自我维权。


实际上,早在2014年,英联邦众议院常务委员会就发出了这样的警告:


“遥控无人机很可能对澳大利亚公民的隐私造成各种威胁。它们很可能会擅自闯进公民或是企业组织的私人活动中,可能是故意的(出于监视的目的),也可能是无意的。”


该委员会希望能够出台一些政策,解决像无人机这样的可能侵犯公民隐私权的高科技产品带来的各种问题。但是土澳政府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从头到尾就是大写的不配合。同时,他们也没有理会澳洲法律改革委员会提出的“限制无人机侵权行为”的建议,让人无奈。



其实,一切要追溯到1936年的一个案子上。当年,一个叫George Taylor的男人在维多利亚公园赛马场旁边建了一个观赛看台,这样他就可以在收音机上收听比赛了。后来,赛马会起诉了他,但是澳大利亚高等法院表示不受理这个案件,因为他们不想开启邻里之间因为一些生活中的琐碎小事(比如越过赛马会修建的篱笆)就互相起诉的先例。当时的首席大法官Latham给了一个简单粗暴的理由:


“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忽略原告自己搭建的篱笆,围观原告土地上发生的事情。如果原告不想让这样的情况再次发生的话,那就建一个更高的篱笆吧。”


这个观点一炮走红。但是搭载着摄像机的无人机问世后,事情就不是一个更高的篱笆可以解决的了。


总之,如果像CASA这样的重量级机构都放宽了对无人机飞行的限制的话,那么,土澳人民或许真的要跟隐私权说再见了。即将赴澳的留学党们,颤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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