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探访电信诈骗县:冒充黑社会 电话竟打给中纪委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腾讯科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9-29 15:15:59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我是道上有名的龙哥,你是不是XX?这两天小心点,不想断胳膊断腿,赶快拿点钱。”这是“冒充黑社会”恐吓式电信诈骗的惯用语,被公安部列为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方式之一。


这类电信诈骗发源于紧邻北京的国家级贫困县——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下称“丰宁县”)。该县被公安部列为全国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挂牌整治的7个重点区域之一。公安部通报显示,冒充黑社会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几乎全部来自该县。


近日,第一财经1℃记者来到丰宁县,探访此类型电信诈骗的发展、形成,及打击治理情况。丰宁警方提供的信息和数据显示,此类型犯罪属于电信诈骗中技术含量最低的一种,最为简单粗暴。他们的恐吓电话甚至曾经打给了一位中纪委官员。


“黑社会”诈骗溯源


冒充黑社会进行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大多数来自丰宁县西官营和选将营两个乡镇,涉及7个村,其中西官营5个、选将营2个。这两个乡镇总计有2万8千多人,涉嫌电信诈骗陆续被抓368人。也就是说,每百人中就有1.3个从事这一勾当。


多位当地村民告诉1℃记者,2006年前后,一些常年不在家的人突然“衣锦还乡”。回乡后,这些人很快盖起了高大阔气的房子,家用电器置办得也很齐全。“他们可能在外面做上好生意了,挣钱快。”村民们当时猜想。随后,这些快速致富者又开上了小轿车。村民们还发现,不但这些人富了起来,他们的近亲属也跟着发了财。


2010年前后,村民们才逐渐知道:这些快速致富的人是靠“冒充黑社会去恐吓、诈骗”敛财。


丰宁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王瑞明,长期带队打击这类犯罪。他对1℃记者表示,这种犯罪其实技术含量最低,骗子玩的就是心理战。虽然持续的时间长,但模式几乎没有变化。


主要实施方式为,骗子首先通过网上购买的个人信息,打电话准确说出受害人的家庭住址、车牌号、家庭成员等信息,告知受害人得罪了人,结了仇怨,仇家已经买凶寻仇,对受害人进行初步恐吓。随后,转变话锋,试探受害人是否已经入戏,是否有出钱消灾的可能。


如果见受害人语气强硬,丝毫没有被吓住,则马上停止对这个人的恐吓。如果见受害人心存疑虑,则加强恐吓力度,骗子通常会编造一个更加凶狠的绰号,同时放出卸胳膊卸腿、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之类的狠话,语言暴力升级。如果发现受害人在语气中已经出现了惶恐,骗子就会进入主题,提出索要辛苦费,破财免灾。


此类型犯罪,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末期。当时丰宁有一批人在北京从事图书批发、销售。为了扩大销路,有人想到了冒充党政机关领导,向企业推销图书。比如,冒充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或领导,向辖区内的企业推销图书。当时非常时兴的电信“大黄页”,成为图书贩子获取企业联系方式的来源。通过报纸、电视或找人打听的方式,又可以获得党政机关领导的名字。两类信息齐全后,冒充领导推销图书就进入了实施阶段。


初期,一旦这种方式获得了成功,这些图书贩子会很守信地把图书送货上门,有的可以快速结账,而有的则打了白条。这种低级方式未能持续很久,仅仅半年多时间,很多企业识破了这一并不高明的伎俩。一些识破骗局的企业拒绝付款,这让图书贩子们一时不知所措。在绞尽脑汁考虑如何收回书款的过程中,有人想到可以冒充黑社会,打电话威胁骚扰,让欠款的企业马上结账。


经过尝试,这种同样不高明的方式却很奏效。“他们装得很像,欠款方不知道真假,也觉得收了书不给钱有些理亏,出于花钱消灾的考虑,很快就把账结了。”专案组民警介绍说,一些图书贩子见这种方式来钱快,成本又极低,干脆连书也不再推销,直接冒充黑社会进行诈骗。冒充领导推销图书与冒充黑社会要账,两者合二为一,演变为冒充黑社会恐吓,直接敲诈钱财。


早在2006年左右,丰宁农民肖某用这一方式,先后敲诈钱财30余万元。此后,这类案件不断出现。


骗子实施这种诈骗,需要广泛撒网,一般不会快速取得成功。而如果遇到受害人当时确实得罪了人,这种诈骗将收到奇效。丰宁警方向1℃记者介绍,最近破获的一起此类型的案子,骗子就是无意中将诈骗电话打到了刚刚遇上麻烦的一名受害人处。


丰宁警方提供的信息显示,今年6月14日,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的汪先生接到一个电话,对方声称自己是“混社会的”,随后准确报出汪先生的一些详细个人信息,此人向汪先生叫嚣“你得罪人了,我跟踪你好多天了,尽早拿钱摆平,否则就要伤害其家人”。


非常巧合的是,汪先生确实在几天前因为生意问题,与别人发生了矛盾,且矛盾不可调和。汪先生很快就相信了对方的威胁,向对方汇款1.35万元。等汪先生意识到这是诈骗,向警方报案时,骗子已经将钱转移。


丰宁警方接到公安部建立的“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下称“侦办平台”)转来的案件线索,经过多日侦破,在北京一所旅馆房间内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苏某。


丰宁县一位政法系统干部告诉1℃记者,他也曾接到过这样的诈骗电话,对方准确说出了他的名字,随后就开始瞎扯,要求他出面介绍工程,否则“就要给点颜色看看,卸胳膊卸腿也不是没有可能”。这名干部迅速反击,怒斥了骗子,对方立刻挂断电话。骗子把电话打给政法机关干部进行诈骗,并非最恶劣的表现。丰宁警方介绍,还曾经有骗子将威胁电话打给了中纪委干部,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


个人信息泄露是源头


2015年10月,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第一次会议,将河北丰宁等7地列为重点整治地区。当年11月,公安部挂牌督办,要求丰宁进行重点整治。


而在先前的打击治理过程中,侦办平台只要发现此类型案件线索,不管案发地在哪里,均转到丰宁警方进行侦办。


王瑞明介绍,西官营、选将营这两个乡镇两个乡共有2.8万余人,在摸排过程中排查出重点嫌疑人426人。犯罪的模式基本呈现出家族化、亲属化倾向。骗子虽为丰宁人,但几乎不在本地拨打诈骗电话,也不会打给本地人。骗子们基本都飘在外面,近的选择落脚在丰宁周边的北京怀柔、内蒙古多伦等地,远的则窜至山西、陕西等地。


丰宁公安局局长林加刚表示,从2009年开始,该县就已经开始对此类型犯罪进行打击。从2009年到2015年12月份,共侦破此类案件37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68人,涉案金额1100余万元,收缴赃车57辆、电脑38台、手机770余部、手机卡2100余张、银行卡580余张、虚假身份证100余张、受害人个人信息12万多条。


通过多年的办案,王瑞明总结,此类犯罪最大的特点就是成本低,容易模仿。“最便宜的一部手机也就几十块钱,一张手机卡也就二三十元。从网上买的银行卡一张最低也就200元。个人信息更是被批量出售,一两百元就能买到上万条”。一旦诈骗成功,少则可以骗到几千元,多则几万十几万元。在丰宁这一经济并不十分发达的地区,此类犯罪相比打工、务农,挣钱快得多。有人从事后迅速致富,周边的人就很有可能模仿。“都在农村,看到邻居买了车、盖了好房,一旦眼红就会也加入这种犯罪”。


警方破案一般要根据嫌疑人的电话卡、银行卡这两条线去侦破,警方一般称为“电信流”、“金融流”。根据这两条线索可以锁定嫌疑人的藏身地点,随后再安排警力进行抓捕。


王瑞明说,只要侦破了此类案件,他们在审讯中都会要求嫌疑人供述出个人信息是来源。从多年办案实践来看,这些骗子手中的个人信息,一般是通过各类QQ群购得。顺着线索侦查发现的情况,也让警方大吃一惊,“那些QQ群出售的信息,可以说是非常齐全,从家庭住址、家庭成员的名字,到车牌号”。按照法律规定,只有能查实出售这些个人信息的贩子是与购买者共同实施诈骗,警方在抓获骗子后,可以一并将信息贩子一起抓获。如果双方并非共同犯罪,仅为买卖关系,警方会将信息贩子的线索及时上报。


新情况


据丰宁警方的统计数据,从2015年11月至今,侦办平台转来的案件线索为7起,与前几年相比,已经实现了大幅下降。


虽然案件数量持续下降,但一些新的变化给公安侦破工作带来更大挑战,主要体现在“电信流”和“金融流”两个领域。比如,现有的手机号码,除了直接在电信企业登记的普通号段外,还出现了170、171的虚拟号段。这些虚拟号段又基本都是掌握在代理企业手中,一旦实名制落实不力,会给警方侦破案件带来难度。


王瑞明说,前不久侦办的一起此类案件,骗子使用的正是170号段,警方需要首先找到电信部门,了解到谁是这一号码的代理商。随后再找到代理商查询机主信息,这才能从“电信流”方面找到线索。案件的侦破周期被拉长。


“金融流”的新变化,也增大了破案难度。王瑞明说,骗子使用银行卡接款,但可以不直接提现,而是将钱转到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此外,金融机构对POS销售、使用并没有太多的严格限制措施。骗子在接到款项后,随意在大街上找到有POS机的经营者,支付一定的手续费,便可以套现。


王瑞明说,之前遇到的一起案子,警方已经锁定骗子将钱转到一家第三方支付平台,他马上与这家平台联系,对方要求提供警官证、介绍信等手续进行核验。王瑞明表示随时可以提供,但希望这一平台能将嫌疑账户的资金冻结,但对方没有同意。王瑞明认为,支付平台为了用户的账户安全,核验办案人员的身份信息,这一点并无可厚非。但核验有一个工作周期,在核验完成之前,如何能先冻结嫌疑账户,无疑可以确保受骗资金的暂时安全,不至于被骗子快速转走。“我们平时也了解过,即使冻结错了,也可以很快解冻,但只要冻结了,就能保证被骗资金安全”。


接受1℃记者采访的部分办案民警建议,想根除电信诈骗,铲除电信诈骗存在的土壤,除了公安机关的打击外,电信、金融等部门也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首先,这两个部门应该更严格的落实实名制,同时尽快实现这两个部门与公安机关在打击电信诈骗领域的无缝对接和更为密切的协作。第二,电信、金融等所有掌握着公民个人信息的部门,也应该完善信息存储系统的安全性。近几年工作中,已经发现个人信息的泄露,除了“内鬼” 牟利对外出售外,也有黑客利用系统薄弱和系统漏洞,对存储信息的系统进行攻击,窃取了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


9月23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其中明确提出,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此外,商业银行要抓紧完成借记卡存量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卡)和支付账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通告同时要求,到2016年10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率达到96%,年底前达到100%。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要立即开展一证多卡用户的清理,对同一用户在同一家基础电信企业或同一移动转售企业办理有效使用的电话卡达到5张的,该企业不得为其开办新的电话卡。要采取措施阻断改号软件网上发布、搜索、传播、销售渠道,严格规范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主叫号码传送,加大网内和网间虚假主叫发现与拦截力度,对违规经营的网络电话业务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违规经营的各级代理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一律由相关部门吊销执照,并严肃追究民事、行政责任。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