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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律规定了家电回收再利用法定义务范围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搜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4-20 9:37:41 文章录入:suyang 责任编辑:suyang

 4月1日修订实施的日本《家电回收法》正式将平板电视、干衣机两类产品纳入回收再利用法定义务范围,在此背景下,夏普、松下等家电大鳄相继采取相关措施积极应对。继夏普宣布投资3000万日元,在三重县伊贺市建设年处理能力3万台以上的平板电视专用拆卸线之后,松下日前正式宣布在兵库县加东市投建拆解平板电视的专用生产线。

  据悉,目前拆解100台左右的废旧平板电视,将话费1天左右的时间;但是在专用线建成以后,作业效率将可能大幅提升到18分钟/1台左右。

  某家电制造厂人士表示:(日本市场)平板电视真正普及只不过近4、5年的时间,因而目前各厂商所投建的大都是小型废旧平板电视再利用线。但是,日本电子信息技术产业协会(JEITA)最近一项调查报告中预测2010年显像管电视日本国内出货量将为零台,平板电视将100%替代CRT电视。随着最早一批平板电视安全使用年(时)限的临近,预计2011年废旧平板电视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台。尤其是2011年广播电视信号将完全数字化,因此平板电视的更新换代速度也将加快;日本各大家电厂商废旧平板电视回收再利用的压力也将逐步加大,同时在废旧家电再利用方面的投资也将随着“家电换代潮”推进不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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