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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监部门介入“陆家嘴不雅视频”事件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7-1-8 15:47:12  点击:  切换到繁體中文

 


近日,一段时长为29秒的情色不雅视频引发网友热议。新京报记者根据视频中出现了东方明珠塔这一地标建筑证实,事发地点位于上海世纪大道某五星级酒店客房。事发后,有匿名网友通过手机软件发布消息,称视频中女子系国内某知名证券公司证券分析师,但该说法遭该女子同事否认,称系造谣并已向上海网络监管部门举报。昨日下午,该部门向新京报记者证实,已对涉事软件发布了《举报告知单》。



网传人肉信息涉无秘平台。



@首都网警回复截图。



上海网络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举报告知单。网络截图


多位律师均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上传和传播不雅视频均涉嫌违法,造成恶劣影响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遭人肉的受害者,可要求平台删除不实信息。


一女子在“无秘”被“人肉”


5月25日,一段时长为29秒不雅视频被冠以“陆家嘴”标签,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软件中广泛传播。视频中多次出现上海东方明珠塔。


记者多方求证获悉,视频的拍摄地点位于东方明珠西北方向,上海世纪大道某五星级酒店客房内。


昨日上午,该酒店公关工作人员称,酒店只是事件发生的地点,并不是事情的主导者和推动者,“客人拍视频酒店方面没办法进行限制阻止,但这种传播行为对大众影响不太好。”目前酒店方面不愿透露更多相关细节。


新京报记者梳理相关网络信息发现,视频在网络上发酵后,有用户使用“无秘”软件发布消息,称视频中的女子系国内某知名证券公司证券分析师秦某,“已婚已育,毕业于长三角某名校,现任老公是研究生同学,但前任是本科某校草,旧情复燃,可惜她老公是个老实人。”


此后,秦某的个人情感经历、照片、工作情况等大量个人信息在网上迅速开始扩散。



昨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长江证券工作人员处证实,秦某确系长江证券工作人员。一秦某同事告诉记者,目前秦某已经发布了相关声明公告并报警,在这个事情中当事人绝不是她,希望网友不要传谣。


上海市网络监管部门介入


5月25日晚6时许,新浪微博社区管理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微博平台于当日开始出现“陆家嘴不雅视频”内容和该内容的视频截图。微博方随即展开清理。截至25日18时,共处置有关视频26个、有关图片内容570条。关闭借此诱导关注,将用户引导至其他第三方平台进行传播交易的账号5个。


微博方面称,在处置违规行为同时,微博还对此不雅视频内容进行了追查溯源,并已依法将有关线索向@首都网警进行了举报。


此后,@首都网警回应称,他们已收到相关信息,网民如果发现其他类似线索也可以向他们举报。


经新京报记者求证证实,5月25日,上海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曾向“无秘”APP的运营方深圳二木科技有限公司发送《举报告知单》显示,称单位接到实名举报,“无秘”方面发布与“陆家嘴不雅视频”所谓女主角相关的个人隐私信息系不实信息,损害公民合法权益,造成舆论进一步发酵。根据相关规定,请二木科技公司收到告知后,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删除“无秘”APP平台上相关个人隐私信息。


昨日下午,深圳二木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对此事并不了解,也无法找到负责人对如何进行平台监管、约束等问题作出回应。


截至发稿,上海警方尚未通过公开渠道,就“陆家嘴不雅视频”一事作出回应。


■ 焦点


“无秘”平台该担何责?


可匿名发信息;演员白百合曾告无秘未获法院支持


昨晚,新京报记者登录无秘发现,无秘可通过匿名方式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信息,并且可限定只有朋友圈内好友能够回复。由于记者为匿名发送,发布消息后,其他好友均难以猜测记者的身份;在评论时,记者也能使用匿名身份,显示的昵称和头像均已改变。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无秘中能看到微信朋友圈和朋友发布的消息,其中大量涉及性等信息,其中还有部分正在用文字的形式分享“陆家嘴不雅视频”的观后感。


公开资料显示,无秘在2014年3月底推出,用户可通过该软件在朋友圈内匿名发送消息,但因散播消息存在审核难的问题备受争议。


2014年8月19日,“无秘”上出现一则消息,称“一个北京IT大佬开房吸毒被抓,有媒体记者已经确认”。在该条消息下,引发了很多网友的猜测。此后,无秘团队通过微博回应“北京大佬吸毒事件”称,该内容由无秘平台传出,目前已做删除处理,并已经警告原作者。


2014年,演员白百合起诉称,无秘上有人发布了一段名为“白百合在奢侈品店顺东西被发现了”的文字截图,且随后被山东一家网站使用并广泛传播。白百合将无秘运营方深圳二木公司和该网站诉上法庭,朝阳区法院受理此案。2015年1月7日,法院认定涉事网站败诉,赔款致歉,但针对无秘方面的连带责任不予支持。


判决书写道,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现无证据证明深圳二木公司明知匿名用户所发表的文字侵权而未采取必要措施,故白雪(白百合)要求深圳二木公司与山东舜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针对此次事件,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认为,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无秘”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中介义务,对用户利用平台发布欺诈信息等情况引起的纠纷或不良后果,应该基于合同关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另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如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其发布的欺诈信息未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应认为其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需承担侵权责任,应依照其过错程度,在相应责任范围内,赔偿他人因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


被“人肉”当事人如何维权?


暂无针对人肉搜索法规;可起诉发帖人和相关平台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高此前接受采访时介绍,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人肉搜索的法律规范。


刘高说,侵犯他人隐私权依据损害程度可构成普通民事侵权和刑事诽谤罪。如果是民事侵权,涉嫌侵犯他人隐私的,依据被侵犯者的名誉和隐私损害程度酌定赔偿数额和公开道歉。如果构成侮辱、诽谤罪的,最多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律师说,被人肉者可以通知网络平台删除有关内容,要求网络平台向其公开直接侵权人的身份资料情况,起诉直接的侵权人,即发帖人。如果网络平台存在不删除、不提供信息情况或者认为网络平台存在明知而故意放纵的情况,可以连同网络平台一同起诉。


针对此事件,主要可以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和精神损害赔偿。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目前法律无规定,一般在个案中法官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合适的赔偿数额。


上传和传播视频有何责任?


律师:上传者涉嫌侵犯名誉权;传播者担责基本相同


韩骁表示,上传女子信息者的行为对该女子的正常生活、工作造成了重大影响,侵犯了被当事人的名誉权,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如果行为严重到一定程度,可能构成《刑法》规定的诽谤罪,最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为人如果故意恶意陷害受害女子,则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赵虎说,视频传播者的责任与上传者基本相同,如果传播者的行为对于扩大对被侵权人的伤害起到了更为重要的作用,其责任也不会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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