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昨天本报A3版消费评审团栏目刊登的《iPhone6s 换屏后想要回坏屏被拒 苹果售后:想要?维修费得6000多》的稿件引起了社会关注。当日,该苹果零售店所在辖区的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约谈苹果经销商,对本报所披露的内容展开调查。
本报昨天的报道披露,南京市消费者樊先生近日在该市的一家Apple Store苹果零售店授权维修点,花费了948元更换维修了自己苹果6s的显示屏,在维修结束之后,消费者向苹果维修点提出取回坏屏,结果被店方拒绝。扬子晚报记者介入调查后,被该苹果售后维修点告知,如果樊先生要回坏屏,必须要支付6000多元的维修费用。如此结果令人感到不解。
“我们已经约谈了该苹果经销商,并展开调查。”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昨天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他们在看了本报的报道后非常重视,他们已经约谈了辖区内的这家Apple Store苹果零售店相关负责人,并围绕苹果公司“回收”配件规定是否符合相关法规、维修产品开具收据而不是开具发票等问题展开询问。对于调查的结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会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